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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东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1-05 00:04:07 来源: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河东区人大常委会原一级主任科员刘利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刘利华任原区房管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共计折合人民币5.7余万元。此外,刘利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5月,刘利华被开除党籍、撤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9月,刘利华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天津市河东区房产服务中心修缮部原副部长崔利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崔利在担任天津东房安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其管理公司工程部的中国石化公车加油卡职务便利,使用该加油卡为其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58次,金额合计1.4万余元。2021年3月,崔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中心原主任陈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0月,经区教育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领导小组组长陈琦签字同意,以“超时加班费”的名义为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共计83440元。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陈琦明知区财政已经全额保障值班费,依然将“法定节假日值班费”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中重复发放,共计3400元。2021年6月,陈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八大甚至是十九大之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厉行勤俭节约,让清正廉洁的风气不断充盈。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充分认识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相互交织、互为表里的关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强化监督执纪,保持高压态势 ,确保后墙不倒。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纠树并举,以好作风、好形象凝聚党心民心,用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