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十二届河东区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4-07-17 16:07:14
来源:区委巡察办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7月15日,承担十二届区委第八轮巡察任务的3个巡察组已全部进驻,分别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为期45天的专项巡察,对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办等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
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巡察。专项巡察重点检查学风建设情况;检查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领导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工作作风建设情况;检查清廉作风建设情况。常规巡察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及区委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并强调,本次开展巡察,体现了区委对被巡察党组织的重视和关注,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和区委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被巡察党组织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把准定位要求,正确处理好巡察与被巡察的关系,坚持同题共答,凝聚共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合力。要切实履职尽责,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强化政治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强化整改落实,助力整体工作全面上水平,从严从实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本次巡察工作作为检验工作成效、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据悉,本轮巡察现场进驻期间设立专门电话和信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