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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原文)

    发布时间:2018-04-11 12:34:00 来源:河东区纪委监委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为“四个之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2日)

    孙占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2017年我区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区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任务进行了研究。一会儿,建成书记还要作讲话。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市纪委、区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维护核心、捍卫权威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层层宣讲、专题培训研讨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着力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开展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专项治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党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把维护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对全区重开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增强“四个意识”,反对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对1557人次做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止步。重要节日前重申纪律要求,严防“节日病”。坚持“纪委组织协调+部门亮证检查+媒体发挥优势+志愿者主动参与”的“四位一体”机制,通过查阅票据、实地查看、后台筛选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298次,组织纠风志愿者暗访单位420家,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公车、违规用公款吃喝、购买节礼等问题,开展违规购买消费白酒和潜入地下公款吃喝集中排查整治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治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件,通报31人,处理7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54人。

    (三)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坚持减存量、遏增量,坚决正风肃纪。全年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69件,处置问题线索349件,立案112件,其中自办104件。结案7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5人,组织处理30人,挽回经济损失1656万余元,为109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在严格执纪同时,注重抓早抓小抓初萌,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93人,“第一、二、三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为347人、30人、16人,分别占88.3%、7.6%、4.1%。

    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助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2起典型案例。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67个处级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1367个,整改问题1272个,修订完善制度735项。全年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76件,问责137人次,通报批评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制定了《河东区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实施办法》,旗帜鲜明地保护谋事创业、敢作敢为的干部,有效维护了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

    完善预防体制机制,有效遏制腐败滋生。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对区建委连续两任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编发《河东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天津市警示教育主题展”,以案说纪,敲响警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通过学习教育、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建立防控制度等五个环节,增强党员干部的岗位廉政风险意识。严格任前考廉,组织229名拟提任的处、科级干部参加,对7名考试不合格干部建议有关部门暂缓提任。

    (四)加强监督管理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抓经常、经常抓,以硬举措压实两个责任。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检查考核办法、述责述廉办法“1+3”制度体系,做到清单明责、督查压责、检查考责、述责评责、失责问责。完善“四账一书”机制,由31个重点单位扩面到全区各处级单位。通过记录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主要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工作记实台账,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细化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区领导带队对街道和区级部门2017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19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述责述廉。强化对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问责29起、处理50人,处分7人,用问责强化责任担当。

    (五)增强巡察和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利剑和探头作用
    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突出政治巡察,编制《十一届河东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安排意见》,召开河东区巡察工作推动会。完成十一届区委3轮共8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对20个单位开展“机动式”专项巡察。对巡察发现的“吃空饷”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点穴式”巡察。共发现问题173个,“立巡立改”问题33个,移交问题线索36件。制定《中共河东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巡察机构“一办两组”的人员编制,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6次,不断提高巡察干部的履职意识和业务水平。制定《关于加强天津市河东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成立5个派驻纪检组,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不断深化派驻纪检组“前哨、探头、护林”之责,发挥“不走的巡察组”作用,全年共立案15件,处分9人。

    (六)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完成机构设置、编制划转、人员定岗、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区监委如期组建挂牌。认真研究监督执纪办法和常用文书模板,探索完善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等制度。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推动人员、思想、工作融合,迅速生成战斗力。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河东区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细化区纪委委员职责,拓宽履职渠道。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对15名拟任纪检干部适岗情况进行了考察,对1名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落实效果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田头”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四风”问题禁而未绝,花样翻新、隐形变异问题时有发生,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习难改;三是个别党员干部担当担责意识不强,懒政怠政,遇困难绕着走、不敢较真碰硬;四是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模糊,存在侥幸心理,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还存在廉政风险;五是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增强。派驻纪检组虽已建立,但缺乏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效果欠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适应新要求,解决复杂疑难案件的经验不足。对这些问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区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安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四个之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形势判断、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河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建设“四个之区”结合起来,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二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把维护核心、捍卫权威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三是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党章对纪律检查机关职能职责、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要把党章作为总依据,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情况,切实担负起党委“助手”职责,当好党章党规“守护者”。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净化
    一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盯紧“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二是进一步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疏浚选人用人源头。深化任前考廉,把廉政教育挺在提拔上岗之前。三是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以修身慎行、正风反腐、廉洁自律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结合河东地域文化特点,开展以“好家风”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家风宣传教育党员、感染家人,清党风、正家风。

    (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
    一是快速形成战斗力。加强干部思想交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专题教育,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的意识,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准确把握新职能新定位,转变执纪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打破工作惯性,形成执纪执法既分离又衔接、监督监察既独立又统一的全新理念。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组织干部讲传统、谈感受、话共识、学业务,相互汲取优良作风,推动互学互鉴。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全覆盖。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联络机制,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全面总结改革试点工作。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专题报告。注重总结和宣传改革过程中,具有河东特色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流程,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巩固拓展查纠“四风”成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自觉行动
    一是锲而不舍查纠“四风”。继续盯住公款送节礼、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不放,抓住隐形变异、花样翻新的典型问题,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在巩固深化拓展上下功夫。加大惩治力度,对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二是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重点针对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只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中央精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文山会海,搞虚假业绩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让特权行为滋生蔓延。三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等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明确一批调研课题,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以调查研究成果推动指导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重点纠正回避问题、庸懒无为、推诿扯皮、冷硬横拖等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负起责任,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检查,对不作为、懒政怠政的坚决问责。

    (五)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巡察和派驻监督同向发力
    一是强化巡察震慑。制定《十一届河东区委巡察规划》,明确政治巡察监督重点,紧盯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重点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突出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创新巡察方式,开展专项巡察,深化“机动式”巡察,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综合运用“点穴式”“突击式”等方法,带着问题线索去,盯住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发现深层次问题,形成强大震慑。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主体责任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坚决防止搞形式整改、“秀才”整改。探索开展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监督难”问题。二是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动态分析驻在部门“树木”与“森林”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履行“前哨、阵地、护林”之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考核机制,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问责。

    (六)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
    一是提高纪律教育实效性。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正反典型教育,既要树立勤廉兼优的典型示范,还要以案明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运用提醒谈话、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分类处置,把握政策界限,更加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织、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监督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高压线。

    (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强化纪律执行。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系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围猎”和甘于被“围猎”交织等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全面开展审查调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规程,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确保办案安全。

    (八)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强化扶贫助困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坚决、责任监管不到位及贪污挪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问题,严厉惩处“小官大贪”。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黄赌毒”后面的“保护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挥四级信访举报平台作用,引导社会、媒体、群众有序参与监督,让监督无处不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九)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坚决把“两个责任”一贯到底
    一是推动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用好实地调研、面对面约谈等方式,重点解决“上热中温下冷”、“水流不到田头”等问题。健全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等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抓住问责这个要害。重点对落实中央和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维护政治纪律规矩失责、政治生态遭破坏、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健全结果运用机制,把问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表彰奖励、绩效考核重要依据。落实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将受问责干部影响期内现实表现作为管理使用的参考。三是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强化对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监督和考核,特别是加强对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三转”。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支持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对履职不到位的坚决处理。

    (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区纪委常委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一岗双责”,完善约谈、考核、述职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从”,把维护核心、捍卫权威作为最大政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做党的忠诚卫士。加强能力建设,创新干部锻炼培养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在增强学习能力、监督执纪能力、执行力、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加强作风建设,发扬认真精神,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对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庸懒散浮拖的严肃问责,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规,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充分发挥机关党总支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无私无畏、忠诚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推进“四个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